检测对象:食品、保健食品、饮料等
检测项目:
一、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、镇痛、消炎等作用,包括但不限于:
1. 以乙酰苯胺为母核的药物,如对乙酰氨基酚、非那西丁等;
2. 以水杨酸为母核的药物,如阿司匹林、贝诺酯、二氟尼柳等;
3. 以吡唑(二)酮为母核的药物,如保泰松、氨基比林、安替比林、安乃近、非普拉宗等;
4. 以苯并噻嗪为母核的药物,如吡罗昔康、美洛昔康等;
5. 以二芳基芳杂环为母核的药物,如塞来昔布、罗非昔布等;
6. 以芳基甲酸、芳基乙酸、芳基丙酸为母核的药物,如双氯芬酸、布洛芬、吲哚美辛、萘普生、甲氯芬酸等;
7. 其他,如尼美舒利、阿扎丙宗等。
二、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,食品不得添加药物,而该类原料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,以及保健食品原料,因此,在食品中检出上述非甾体抗炎药,均属于非法添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