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测对象:化妆品成品、化妆品原料
服务项目:安全性评估、有害有害物检验、人体功效试验、急性毒性试验(动物模型)等
评估依据:
《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(2021年版)》于4月9号发布,并将于年5月1号正式实施。按照《技术导则》中的规定,从明年1月1日起,无论是特殊化妆品注册还是普通化妆品备案,都必须要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,提供产品安全评估报告。同时,为了更好指导评估工作,《技术导则》也规定了完整版及简化版的评估报告要求,在2024年5月1日前,全部注册或备案的企业也需要根据《技术导则》中的要求,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。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又分为《原料的安全评估报告》和《产品的安全评估报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