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鱼及养殖水水质、渔产品运输水水质非法使用麻醉剂药物筛查检验

2025-12-15 浏览次数:442

        活鱼长途运输过程中,会因密度、水温、挣扎、振动、颠坡等使得呼吸加快、代谢增强等应激反应,从而导致皮肤溃烂感染甚至死亡。为提高运输成活率,不法商户往往会非法使用麻醉剂,如地西泮、丁香酚、异丁香酚等,以镇静鱼类、减少损耗。然而,这种“灰色操作”潜藏着不容忽视的食品健康安全隐患及农渔产业影响,如:健康风险:长期摄入残留镇静剂的水产品,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,如摄入浓度较高,可能出现恶心、呕吐、口舌麻木等不适症状,甚至还可能出现心跳过快、呼吸抑制、肥胖等。市场风险:未经检测的水产品一旦流入市场,不仅影响消费者健康,还可能引发品牌信誉危机与法律纠纷。行业风险:缺乏规范使用与检测标准,导致行业乱象丛生,影响水产品整体质量与消费者信任。目前,国内外法规的对丁香酚类物质限性要求主要有:

中国: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-2019)中规定,允许镇静剂类地西泮、氯丙嗪作治疗用,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,未规定其他镇静剂类药物在水产品中的限量及相关要求。目前,我国尚未批准地西泮、氯丙嗪、丁香酚类物质等用于食用水产品麻醉。因此,在活鱼运输中使用镇静麻醉类药物并不合法。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GB 31656.22-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镇静剂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》,即为监控水产品中镇静剂的新国家标准方法。

美国:未批准丁香酚类作为渔用麻醉剂,因其可能含有潜在致癌物甲基丁香酚。

韩国:规定鱼类中异丁香酚的最大残留限量0.2 mg/kg。

欧盟:(EU) No 37/2010中规定鳍鱼肌肉及皮肤中异丁香酚的最大残留限量为6000 μg/kg。

   通过对常用农兽残留物质调研,目前常用于镇静的药物主要包含以下几种:

丁香酚类:丁香酚为苯丙素类化合物,可从丁香树、柴桂等多种植物中提取,主要包括丁香酚、甲基丁香酚、异丁香酚、甲基异丁香酚、乙酸丁香酚酯、乙酰基异丁香酚等。

巴比妥类:中枢抑制药,主要包括巴比妥、戊巴比妥、异戊巴比妥、司可巴比妥、苯巴比妥、仲丁比妥等。

苯二氮䓬类:中枢抑制药,主要包括硝西泮、地西泮、奥沙西泮、艾司唑仑、阿普唑仑、劳拉西泮、三唑仑等。吩噻嗪类:通过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发挥镇静作用,主要包括氯丙嗪、异丙嗪、乙酰丙嗪、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等。

卡因类:酯类和酰胺类局麻药,主要包括利多卡因、普鲁卡因、三卡因、苯唑卡因等。丁酰苯类:多巴胺D2受体拮抗剂,主要包括氮哌酮、氮哌醇等。

       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树立水产行业的自好约束良好规范,华检检测农林产品联合测盟实验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研方法,可针对鲜活农渔产品、养殖水质、运输水质提供如下三方检验服务,欢迎来电来涵技术交流咨询汤工

1、丁香酚类定量监控:涵盖丁香酚、甲基丁香酚、异丁香酚、顺式-甲基异丁香酚、乙酸丁香酚酯、乙酰基异丁香酚等项目  

2、新标准GB 31656.22-2025全套检测:涵盖安眠酮、硝西泮、地西泮、奥沙西泮、艾司唑仑、阿普唑仑、劳拉西泮、三唑仑。  

3、 渔用麻醉剂多残留风险筛查:含氯丙嗪、地西泮、异丁香酚、巴比妥类、赛拉嗪、硝西泮等近30项镇静剂类指标  。

4、 水产品合规类监控:GB 31650针对鱼、虾等水产品全套监控套餐  

5、 水产品禁用药物监控:依据《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》中明确的禁止使用的药物清单进行全套监控,项目覆盖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指标、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中指标等

6、养殖水、运输水水质监测、农兽残检测等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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